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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自6月初以来,福建省中北部地区持续发生暴雨和特大暴雨,受此影响,公司地处顺昌和永安的三个水泥生产厂均遭受不同程度的财产损失,并造成阶段性停产,其中,预计公司炼石水泥厂将停产12天左右。经初步估算,本次受灾,公司直接经济损失达790万元。截止6月13日,公司地处永安的两个生产厂已经恢复生产,目前公司正继续抓紧灾后抢修工作,争取公司炼石水泥厂早日恢复生产,尽可能将本次受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