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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下发2份行政处罚书,滕州金晶玻璃有限公司、滕州市隆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因环保问题共计被罚10.1万元。
经查,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位于滕州市官桥镇的滕州市隆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无危废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相关规定,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1000元。
位于滕州市鲍沟镇的滕州金晶玻璃有限公司污染源自动监测外排废气数据超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