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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将重点检查新准则

2007-04-20 10:16:11      来源:2007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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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http://www.cfen.cn/" target=_blank>中国财经报  继财政部发布《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通知》、重新划定证券资格所的准入门槛之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日前宣布,将于今年5月至8月直接组织对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检查,检查面不低于50%,在确定检查名单时,将重点考虑近3年内涉及“炒鱿鱼、接下家”、承接新审计客户的会计师事务所。同时,由各地方注协组织对本地区事务所的检查,检查面不低于20%。

“今年是新会计审计准则体系实施的第一年,为确保新准则贯彻落实,此次中注协明确本次检查的重点是新会计审计准则的执行情况,并将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事务所列为重点检查对象。”中注协秘书长陈毓圭表示,协会将继续坚持“严格检查、严格惩戒”的精神,认真组织好本次检查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新准则体系的贯彻落实。

根据中注协拟定的《2007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检查将重点关注以下内容:一是事务所是否按照新审计准则的要求,及时修订审计规程,实施风险导向审计程序。特别是在七大高风险领域中,事务所实施的审计程序是否到位,包括重大的关联交易、编制会计报表所依据的持续经营假设的适当性及公允价值计量、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不具有商业实质的交易、债务重组、资产处置或置换、异常的股权转让和境外分支机构从事的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等。二是事务所是否按照质量控制准则的要求,修订并贯彻执行质量控制制度,实施必要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三是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是否恪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制定严格的程序确保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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