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宏观·区域 > 苏州市出台《苏州市市属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暂行办法》
历时近一年的反复论证,征询意见,《苏州市市属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作为苏州市国资委2005年新组建以来制定的三项国资监管政策之一,该《暂行办法》的出台,将为落实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收益权,更好地履行出资人职责,规范国有资产收益的收缴和使用提供了依据。
实行国有资产的收益收缴,是政府作为所有者的代表对国有资产进行调控、监督和管理的需要;是有效促进国有资产优化配置,充分挖掘国有资产经营效益的需要;收益收缴的实施必将促进国有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进一步做强做大,真正发挥其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力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