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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展组团机构不得接受不平等条款

2007-03-15 12:17:27      来源:2007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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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http://informationtimes.dayoo.com/" target=_blank>信息时报  各组团机构不得自行与国外展览公司联系并私自接受不平等条款

日渐热络的出国展市场正在迎来规范发展的新机遇。日前,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出台了《大型出国经贸展览活动管理办法》,务求从政策层面为出国展览营造一个和谐有序的市场环境。

新规保护组展公平竞争

来自中国贸促会的信息显示,此次推出的管理办法是对2002年出台的《关于对大型出国经贸展览活动加强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补充,尤其增添了适应市场环境变化的新内容,重点是针对大型展览会的出展。而此次管理办法一个最大的变化在于,规定了今后凡是参加同一个展览会的组团单位之间必须成立组委会,这将作为组展机构参加大型国际展览会的一个必要条件。

据介绍,这里所指的组委会不是一个常设机构,而是针对某个展览会的临时组织。组委会成立后,在参展之前要落实参展方案,由其统一分配参展摊位,制定价格,确定设计装修风格,负责对外运输,对外宣传,如果出现问题,也由组委会统一协调解决,这样就可以避免许多问题。而该管理办法中,将拉斯维加斯国际汽车零部件展、纽伦堡春季国际玩具博览会等9个展会列入了要求实行组委会制管理的展会名单。而选择这9个展会,主要是根据以往情况,有些组展单位比较多,不协调统一,容易出问题;还有的容易产生知识产权问题,需要在参展之前作好工作,尤其要注意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管理办法规定,组委会制展览会中方参展事宜统一由组委会出面协调,各成员单位不得自行与国外展览公司在中国设立的子公司或办事机构联系,不得接受国外展览会主办方强加给中方组团单位的任何歧视性条款。

据中国贸促会相关人士表示,这种规定主要是为了维护公平竞争。此次出台的管理办法要求国内出展单位统一组团,一致行动,就可以抵制不公平的条件,有效避免利益被外国公司拿走的情况发生。而如果某个企业私自接受了不公平的条款,按照办法规定,中国贸促会将对其进行处罚,以维护整体利益和市场秩序。

出国展升温显无序苗头

其实,据中国贸促会的有关数据显示,目前全国每年大约有3万多家企业出国参加各种国际展览会。近几年中国贸促会每年受理各单位的出展申请在1500件左右,批复的大约1000个左右,真正实施的大约有800至900个左右。2006年,中国贸促会批准的出展项目约1700项,实际完成近1200项。

对此,有业内人士头透露,国内企业之所以对参加国际展览会情有独衷,热情不减,原因在于参加国际展览会是企业走向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的一条有效途径。通过参加有影响力的国际展览,对于企业扩大出口,树立企业产品的形象很有好处。正因为如此,越来越多的企业把目标锁定在大型国际展览,由此也推动出展市场出现前所未有的活力。不过,在越来越多的企业频频走出国门参展的同时,出国展市场也表现出了某种无序的苗头。尤其有些热点的展览会,国内参展人数超过上千人,参与其中的组展单位甚至达到10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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